电话咨询:13934154798
新闻资讯
资讯分类
资讯详情
详情
一、煤矿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的意义
煤矿企业在生产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紧急避险系统将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时人员所受到的伤害,大大提高职工生产过程的的安全性
1、为保证紧急避险系统的有效利用矿井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演练档案,并将演练情况书面报告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1)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备案;
(2)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齐全,并按时修订;
(3)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或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有计划和总结。
2、紧急避险系统设施有何要求?
答:紧急避险设施的设施要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通讯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安全避险系统。
3、紧急避险系统应具备哪些功能?
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4、紧急避险系统的基本使用方法有哪些?
答:1、打开避难硐室外的压风进口阀门。
2.扳动过渡硐室门手柄,打开过渡硐室门。
3.进入过渡硐室并关闭过渡硐室门(此时请勿打开生存硐室门)。
4. 打开压缩空气瓶阀门,开启喷淋装置,进行洗气。
5.打开生存硐室门,进入生存硐室后关闭生存硐室门。
6.按避难硐室操作手册,进行后续操作。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设施,对其有何要求?
答: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设施,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可移动式救生舱。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 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可移动式救生舱。
二、在矿井发生事故灾害时职工自救互救所必备的器材及设施的要求
1、对自救器有何要求?
答:按照《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数量符合要求。
2、对进下避灾路线标志有何要求?
答:井下必须设有避灾路线并有清晰、醒目的安全标志。
3、消防器材库有何要求?
答:每一个生产水平要设有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符合有关规定,并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
4、对井下急救站有何要求?
答:井下急救站的医用设备、器材、药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管事管用的原则进行配置。
5、创作急救系统有何要求?
答: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
6、矿山救护队出动时间有何要求?
答:救护队至矿井的行车时间不得超过30min。
7、煤矿应与谁签订救护协议?
答:煤矿应有矿山救护队或与具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协议。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下一个: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下一个: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山西益和通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机构,是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科技创新
版权所有 山西益和通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晋ICP备19007718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太原